12月17日,从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今年11月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已出炉。因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较大,我市获奖励15.6万元。 据悉,11月,太原市市区优良天数21天,优良率为70.0%,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增加3天。重污染天数0天,比去年同期减少1天。太原市市区综合污染指数为5.45,同比下降16.0%。6项污染物浓度全部同比下降,分别是:PM2.5下降25.4%,臭氧下降18.2%,一氧化碳下降16.7%,PM10下降11.6%,二氧化氮下降8.9%,二氧化硫下降10%。 根据实时监测数据,11月,太原、大同、晋城、朔州、晋中、忻州、临汾、吕梁8个市获得奖励,其中朔州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73.38万元。阳泉、长治、运城3个市均被扣罚,运城市被扣罚最多,为305.40万元。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环境空气质量奖励资金可统筹用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的项目,包括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相关科学研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