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枣芝麻饼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生姜被检出噻虫胺成分……5月21日,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对近期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市多个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罚。 日前,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执法人员发现太原市小店区续建强商行经销的红枣芝麻饼,有1批次被检出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执行标准要求。据调查,当事人销售的红枣芝麻饼由一个流动供货商送货上门,共购进12袋红枣芝麻饼,除执法人员抽样购买9袋外,其余全部销售完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后发布召回公告,但召回数为零。由于当事人未按要求履行进销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没款共计2908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省市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太原市尖草坪区子风蔬菜店经销的生姜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发现,有1批次含有噻虫胺成分,不符合食品相关执行标准要求。经检查,当事人是让别人帮忙购进生姜8公斤,除抽样检验2.6公斤,其余全部在摊位销售完毕。由于当事人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执法人员依据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没款共计3024元的行政处罚。 太原市尖草坪区天天昌盛食品加工坊生产的粉条,省市监局执法人员检验发现有2批次分别被检出铝的残留量、山梨酸及钾盐项目,不符合食品相关执行标准要求。经排查,该2批次粉条为预包装食品,当事人在粉条加工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产品不合格。依据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没款共计4360元的行政处罚, 省市监局执法人员在对太原市迎泽区周瑞波糕点店自制的红豆糕、枣糕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发现有2批次存在铝残留量不符合食品执行标准的问题。经排查,当事人在制作加工红豆糕、枣糕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产品不合格。此外,当事人还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3085.6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太原市市监局执法人员日前对迎泽区张红军小吃店制作的油条进行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发现有1批次被检出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相关执行标准要求。经排查,当事人在制作加工油条过程中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不合格。此外,当事人还未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没款共计2175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