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大力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同时,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1月7日从住建部门获悉,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共启动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44部,已完工96部。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为积极推进该项工作,我市出台了《关于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加装条件、实施程序、奖补政策进行了规定,并制定加装电梯申报材料模板,下发各县(市、区)作为参考。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后,实施主体可向各区加梯组申请政府资金补贴,其中省级财政电梯项目每台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对加装电梯给予每台20万元的建设费用资金补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出台了《关于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申请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到各分理处、管理部办理,解决部分群众筹资问题。 市住建部门对下一步工作也作出明确安排,要求加强主动服务和政策宣传,向群众详细解答加装条件、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奖补申请等相关问题。总结、推广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整体推进较为规范、进展情况较好的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