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近日,十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6个巡察组全部进驻12个被巡察党组织。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计伟,市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武晓花,以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部分被巡察党组织巡察进驻动员会议。 经市委批准,从2023年2月中旬至5月中旬,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12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本轮巡察将按照政治巡察“三个聚焦”要求,对表党中央及省委巡视“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突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以及推进全面建设清廉太原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重点问题整改等情况的监督。 市委要求,本轮巡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一以贯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聚焦“助推实体经济发展”主题开展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我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认识这次巡察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始终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配合巡察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大力支持巡察,主动配合巡察,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促进各项事业不断进步,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各被巡察党组织表示,坚决服从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全面客观向巡察组反映情况,畅通渠道并引导支持党员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全力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与巡察组同题共答,把接受巡察的过程转化为加强政治建设、深化管党治党、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过程,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有专门联系电话、专用邮政信箱和巡察意见箱,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3年4月30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